来深建设者对于“暂住证”一定不陌生,但是,这个伴随了来深建设者二、三十年的伙伴,将会在今年6月份被全市推行的“居住证”所代替。请看报道: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6月份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去年9月份在盐田区成功试行的“居住证”制度。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必须申办居住证,居住证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可申请延期。居住证实行一证多用,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市政府相关部门还将逐步完善居住证使用功能。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在深圳享有以下权益: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按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申请参加深圳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职业资格考试、登记,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按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等。此外,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在深圳还享有办理出入港澳地区商务出境手续、申办车辆入户和驾驶执照、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等权益,在迁入深圳户籍方面也将给予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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